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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实验中心实验教学部 人员岗位职责
2023年11月09日

总 则

1、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敢于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工作尽心、尽力,忠于职守;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并在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3、形成团结合作、互相帮助,形成协调、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

4、作好实验准备和整理工作,保障完成学校的实验教学任务。

岗位设置:

综合管理岗(实验教学部主任,1名)、教学计划岗(1名)、教学管理岗(1名)。

岗位性质:为学校实验教学和科研服务。各岗位均为柳林校区长白班,每周5天,每天上班8小时。

须具备的技能:

1、熟悉windows操作系统和常用应用软件,能够熟练运用excel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

2、熟悉经管类实验教学软件的基本功能和特点,能够进行类别划分;

3、熟悉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师资培养,实验室建设相关办法;

4、熟悉实验教学运行过程中常见问题的处理办法;

5、熟悉实验教学中心的各项制度和规范。

综合管理岗职责(1名)

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实验室教学工作;

2、负责制定实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作;

3、负责经管类实验室的教学安排和协调以及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经管类实验示范课程的立项申报、审核、论证及管理工作;

5、负责实验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经管类实验课程运行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组织实验教师队伍的培训,学生自主学习团队的管理;

8、负责查看实验教学进度、教学情况,与教务处沟通联系;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学计划岗(1名)

主要职责:

1、制定实验教学实施计划,负责实验室使用计划申报与实验课程安排工作,合理配置实验教学资源。

2、负责实验教学管理制度的实施,协调和处理实验教学运行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受理各类计划外教学活动的实验室使用申请,确保各类实验教学课程有序运行。

3、负责各类实验教学运行数据的统计整理工作,定期统计整理全校实验室运行数据,形成不同类型统计报表数据上报校院相关部门及领导。

4、负责学校实验教学的分析总结工作,及时做好实验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征求师生对实验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研究实验教学管理规律,提出实验教学管理改进措施。

5、负责示范性实验课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定项目建设系列考评指标,负责项目启动宣传与跟踪工作,做好项目建设管理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工作。


教学管理岗(1名)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实验项目的标准,现有实验项目的归类整理,新增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实验项目库建设,组织实验教学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论证认定,以及实验项目库将作为开放性实验教学平台的准备工作。

2、负责实验教学档案(电子档和纸质档)管理工作,制定关于管理制度、运行流程、示范性课程、教学软件等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制档、保管等制度并实施,负责对各类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统计。

3、负责实验教学中心宣传工作,协助中心主任制作中心工作简报、发布工作动态,组织实验教学改革讨论会、实验室建设论证会等各项会议,负责组织国内外各高校、机构以及公司到中心访问交流活动。

4、负责实验教师师资培训组织工作,与各二级学院合作组织SAP BUSINESS ONE、SAS、普乐、金蝶ERP等系列教学软件的高级师资培训工作,完善培训工作流程。

5、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各类工作。





职位要求:

1、热爱教辅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理解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2、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或管理学相关专业毕业,英文水平良好;

3、熟悉实验教学工作流程和内容,有较丰富的实验教学管理知识,具备一定的分析研究能力;

4、熟悉实验教学软件的基本情况,能够配合完成各项实验教学工作;

5、熟悉Office办公软件,能熟练进行文字、图片、数据的处理工作;

6、具备良好的档案管理能力,能熟练进行各类文档的整理、分类、制档、保管工作;

7、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撰写各类总结申报材料和新闻宣传报道;


惩罚

事故类型 序号 教学事故内容 事故等级

教学管理

4-4 因排课不当造成实验室使用冲突又未能及时妥善解决。 Ⅲ级

4-5 对已提交的实验教学申请不能妥善安排且未提前与教师沟通导致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Ⅲ级

4-6 因实验教学安排不当造成执行混乱或局部未予执行。 Ⅲ级

4-10 部门领导或教学检查、管理人员对发现的教学事故故意隐瞒或拖延、阻挠上报。 Ⅲ级

教学保障

6-3 上课时间值班人员无故未打开教室。 Ⅲ级

6-4 因事先无通知的实验条件不完善导致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Ⅲ级

6-5 因管理人员原因教学设备未准备到位或未及时维修,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Ⅲ级

奖励

教学组织管理奖:每学年评一次,集体奖名额为每年2-3个,个人奖每年5-6名。集体奖的基本条件:

(1)负责单元教学的教研部门按照教学计划总要求,精心研究制定本单元教学实施计划,周密组织实施;

(2)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小组讨论和全班研讨;

(3)认真组织本部门教师的集体备课、试讲,进行教学分析和总结;

(4)鼓励进行教学组织和研讨方式等创新。个人奖的基本条件:必须全面了解教学情况,把握教学流程,模范履行自己的职责,善于总结和分析教学经验。

教学创新奖:不定期评奖,基本条件是在教学形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教学组织管理方式等方面有创新举措,为推进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工作做出突出成绩。



奖励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尽职恪守,爱岗敬岗,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调动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规范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奖励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奖励是指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实验教学管理集体,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规定进行。

奖励的条件和种类

第四条 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实验教学管理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模范作用突出的;

(二)在实验教学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明显经济或者社会效益的;

(三)在全国为学校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四)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学校实验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五)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学校和师生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六)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第五条 对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实验教学管理集体的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授予荣誉称号。

(一)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嘉奖;

(二)对做出较大贡献的,授予三等奖;

(三)对做出重大贡献的,授予二等奖;

(四)对做出杰出贡献的,授予一等奖;

(五)对奖绩卓著的,授予“先进教学辅助人员”、“先进教学辅助集体”等荣誉称号。